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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炎律师 程炎律师,现任江西湖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精心服务,诚信执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法律服务热线:159-3293-0299律所地址:江西省鄱阳县广播电视台8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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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程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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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之高利贷为何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为何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民间借贷中超出银行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下文将通过一个案例为您分析高利贷为何不受法律保护,欢迎阅读。

案情概况:

张某是某乡一核桃大户。去年4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向张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半年的借款期限,月利息为5千元,半年的利息为3万元。王某向对方打了一张8万元的借条,但他当时只拿到2万元现款,另3万元已被张某作为利息先予扣下。到期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张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息8万元。

法院判决:

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实际借款本息23513.60元。

法官说法:

高利贷是指违反国家法规的高额利息资金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借款人急需资金,加之高利贷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导致现实生活中高利贷现象频发。

如何界定高利贷: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规定的部分就属于高利贷。上列案件中的超出部分就属于此种情况,故法院不予支持和保护。

当前高利贷普遍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是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借条中故意规避法律,并不明确具体的高额利息是多少,都把其写入借款本金;另一种是借款人在拿到钱时;

利息已被先予扣下,上述案例就是如此。此类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常常出现各执一词,因缺乏相关证据证实,法院只能以书证的证实予以处理。

法官提醒:

高利贷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同时高利贷存在趋利性、隐蔽性、不公平以及对金融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所以,法官建议在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明确、具体,以免事后吃“哑巴亏”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有利于在法院诉讼中提供证据。最后法官提醒大家: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最好还是走正道、不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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