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上饶鄱阳县程炎律师网 >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
程炎律师,现任江西湖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精心服务,诚信执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法律服务热线:159-3293-0299律所地址:江西省鄱阳县广播电视台8楼... 详细>>
律师姓名:程炎律师
手机号码:15932930299
执业证号:13611201810040615
执业机构:江西湖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鄱阳县广播电视台8楼
一、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二、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
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