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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炎律师 程炎律师,现任江西湖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精心服务,诚信执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法律服务热线:159-3293-0299律所地址:江西省鄱阳县广播电视台8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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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程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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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存款银行能证明吗

一、婚前存款银行能证明吗

只要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将钱存入银行,一直不动用,这钱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旦取出使用后,很难证明不是婚后共同财产。用银行存款凭证就可以证明婚前存款。

二、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的规定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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